法规宣传科工作职责
法规宣传科工作职责
1、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各类工程建设招投标、政府采购、公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我区相关规范性文件。
2、负责审核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、政府采购、公有产权等公共资源交易的各项管理制度、操作办法、实施细则,指导和管理各类公共资源的交易活动。
3、协助相关科室对招标方式变更进行审核。
4、负责及时研究制定、更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化文本。
5、协助相关科室对公共资源交易重点项目的招标公告、招标文件、评标办法以及中介机构、投标人资质和标前答疑纪要等进行审核管理。
6、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进行标前、标后管理。
7、负责对交易活动相关的各类法律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核。
8、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的行为进行监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