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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问责任制度

【信息时间:2021-09-01】 【阅读次数: 我要打印 关闭

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问责任制度

    为加强作风建设,规范办事行为,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,依据区委、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,制定本制度。
    一、首问负责制度适用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体工作人员(包括聘用人员)。
    二、首问人是指第一个接待群众来电、来访、办事的工作人员。
    三、第一位接待群众来电、来访、办事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,负有以下主要责任:
    1、受理应由本科室本职责范围的来电、来访及业务。
    2、对属于本中心职能范围而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,及时转给本中心其它科室或人员办理。
    3、对不属于本中心职能范围、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,要耐心解释拒办理由,并根据自己所知情况给予对方指导和帮助,在可能的情况下,告知该业务可以解答、办理的单位及该单位的电话号码和地址。
    4、对符合政策规定、手续资料齐全的,应明确给予答复和办理,并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和提供必要资料、表格;不能立即办理或无法对咨询事项作回答的,应告知 其办理程序和期限,做好解释说明。
    5、若接受的咨询和业务暂时无责任人或责任不明确的,能办理的应立即办理,不能立即办理的,应做好解释工作,必要时及时请示中心或科室负责人,给办事人一个明确的答复。
    四、对重大疑难问题,首问责任人应及时向科室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汇报,经请示中心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后,批转有关科室限期答复。
    五、对受理的业务。凡涉及多人或两个以上科室承办的,相关人和有关科室应该积极配合,必要时由中心分管负责人组织协调。
    六、首问人在接待来电、来访和业务时,要文明礼貌、热情大方,充分体现中心工作人员的良好素养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。
    七、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掌握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政策法规,熟悉本中心各科室的职能业务范围,熟悉本科室的业务范围和业务流程,熟练本岗业务工作。
    八、首问责任人问责
违反首问负责制,有下列情形者,一经查实,应给予批评教育、公开通报、工作调整等处理:
    1、对办事人要求办理的事项推诿扯皮,不负责的;
    2、首问人未将所接待的事情及时转给本中心其它科室、人员办理的;
    3、冷漠对待办事人、应当一次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相关事项的;
    4、对前来办事人态度恶劣,使用文明忌语的。